編者按:日前,網絡論壇出現實名舉報信。該信由中國民主建國會會員實名舉報,主要是舉報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政府公職人員彭厚斌。舉報信稱,彭厚斌存在盜賣私分國有資產職務侵占850萬元、利用裙帶關系報復打擊舉報人、其妻非法侵占本屬于國有資產的10棟別墅(總價近5000萬元)等違法違紀行為。實名舉報人要求相關部門嚴肅處理。目前,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政府尚未對此信做出回應。
以下為實名舉報信全文:
中國民主建國會會員實名舉報福建南平武夷山市政府公職人員彭厚斌利用工作之便伙同不法商人盜賣私分國有資產職務侵占850萬元人民幣、其妻作為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偵查期間與法院領導層的裙帶關系一起暗箱操作非法侵占本屬于國有資產的10棟別墅(總價近5000萬元)、彭厚斌利用法院領導層的裙帶關系報復打擊舉報人等嚴重違規違法事實的緊急呼吁函
尊敬的中紀委并各級紀委領導、各大新聞媒體的記者朋友們: 您們好!
我叫柴文達,男,現年66歲,中國民主建國會會員,福建南平武夷山市人,我懷著無比憤慨的心情向各位領導實名舉報我市政府公職人員彭厚斌利用工作之便,伙同不法商人盜賣私分國有資產職務侵占850萬元人民幣、并與擔任市法院領導的親戚暗箱操作,非法侵占本屬于國有資產的10套別墅(總價近5000萬元)等嚴重違規違法事實,望予以重視并從速查處。
基本事實如下:
1、1992年9月8日和1992年10月2日廈門鼓浪嶼風景區建設開發公司(國有企業)在武夷山度假區內購得國有出讓土地36.42畝(附件1)。2000年8月22日,經權威專業評估機構評估該36.42畝土地市場價為910萬元人民幣(附件2)。
2、2000年10月21日以該地塊成立了武夷山市大王山莊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由廈門鼓浪嶼風景區建設開發公司法人代表許多康任大王山莊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用36.42畝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證(附件3)。準備著手房地產開發經營。
3、2000年12月7日大王山莊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許多康授權委托劉玉泉為大王山莊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全權操作大王山莊的建設項目有關事宜(附件4)。劉玉泉被授權后不是安排大王山莊的建設開發事宜,而是認識并聘任時任武夷山市政府秘書彭厚斌的妻子錢驊為副總經理。劉玉泉、錢驊、彭厚斌利用許多康的授權委托書欺上瞞下,對外說36.42畝土地他們已經買來了,準備賣掉。其實后來我才知道劉玉泉、錢驊根本沒買下來。36.42畝土地根本沒有動工過。本來國有資產需要轉讓是要通過國資局批準的,而且所賣的850萬元全部都要進入廈門國庫。彭厚斌作為直接負責協調這個項目的市政府秘書,不但接受了利益相關企業聘請其妻子擔任公司副總經理一職,而且他還監守自盜直接參與了策劃、合謀,把36.42畝土地(國有資產)分兩次盜賣和私分掉。具體事實如下:
①、于2001年12月5日首批盜賣土地5.55畝給鄭信愛等16人,非法所得170萬元人民幣(附件5)。
②、于2002年3月26日以股權轉讓的形式變相盜賣土地約29畝,630萬元人民幣,實際上是31畝土地計680萬元人民幣,給柴文達(附件6)。
4、劉玉泉、彭厚斌、錢驊分別把36.42畝(國有資產)土地以現金收入,不入賬,不開具發票,利用職務之便進行私分,合計賣得850萬元人民幣。
5、850萬元人民幣的資金流向是:
①、鄭信愛他們16人的170萬元,劉玉泉、錢驊是如何私分的待查證落實。
②、柴文達的680萬元人民幣流向:
2002年2月1日、2002年4月10日、2007年7月4日、2002年11月1日劉玉泉分四次指定柴文達向他個人卡上打款96萬元人民幣。2002年劉玉泉向柴文達索要2萬元人民幣,以上合計共98萬元人民幣(附件7)。
2002年3月18日,柴文達向劉玉泉、錢驊管理的大王山莊交股權轉讓金330萬元人民幣(附件8)。
2002年9月18日,劉玉泉要柴文達交現金50萬元人民幣,50萬元收據是劉玉泉叫原大王山莊出納葉淑紅開具的,現金是彭厚斌、錢驊拿走的(附件9)。
850萬元人民幣實際到廈門鼓浪嶼風景區建設開發公司賬上的只有200萬元人民幣(附件10)。
綜上所述,劉玉泉個人職務侵占私分98萬元人民幣,彭厚斌作為身居要職的公職人員伙同其妻子錢驊,利用職務之便,侵占私分50萬元人民幣,另外502萬元人民幣劉玉泉、錢驊、彭厚斌三人是如何侵占私分的。可作為承辦該案件的市公安局辦案人員鐘志武(系錢驊的老鄉)就是不去偵辦,而且該案廈門市紀委也到武夷山市來調查過。調查的結果鐘志武也不去調卷參考。更為滑稽可笑的是,在武夷山市紀委調查該案件的結論中,劉玉泉承認私分公款180萬元,并且退了30萬元;錢驊、彭厚斌承認私分公款50萬元,并寫了承諾書在規定的時間退50萬元。可到了公安局辦案人員鐘志武那里就是視而不見,情況就變了。
奇怪的是,關于彭厚斌作為公職人員的犯罪事實,有關紀委至今都沒有對其作出處理!
2005年,我了解到這些情況后,為保護國家利益不受到侵害和損失,便實名向福建省紀委、省檢察院、省公安廳領導舉報這件在當時數額較大的國有資產被盜賣私分,職務侵占犯罪行為。經福建省紀委、省檢察院、省公安廳領導批示轉到武夷山市公安局偵辦此案,武夷山市公安局也立案偵查(附件11)。并交給經偵大隊的鐘志武中隊長主辦, 8年來鐘志武明顯不作為、推諉,置上級領導批示于不理,甚至是瀆職。只是表面做了一些皮毛的偵查動作,故意把一個簡單的國有資產職務侵占案搞成復雜化。對劉玉泉、錢驊也不采取任何強制措施,甚至故意混淆事實,向檢察機關報捕,造成事實不符,發回補偵。檢察院發回后鐘志武就再也沒有去偵查,8年了,這個案子就這么一直拖著,既不結案也不撤案,成了武夷山市公安系統一大怪事,也成了武夷山市市民調笑的話柄。8年來我常到武夷山市公安局去了解案件的偵查進展情況,得到的答復是賬目找不到,劉玉泉、錢驊不肯交代。后來我到各大銀行去查,把賬目查到并報給鐘志武。在此之前省紀委派人下來叫武夷山市紀委也把賬目找到,可鐘志武就是不到武夷山市紀委調查落實。在我的強烈要求下,鐘志武才到武夷山市紀委把賬目及有關材料復印來,以后就沒有再繼續偵查了。這樣的大案鐘志武拖了8年不給上級領導以及舉報人一個答復,就這樣一個涉及國家重大經濟損失、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但案情并不復雜的案件,我們的公安辦案人員竟然拖了8年時間不能偵查終結,這樣辦案態度辦案速度對的起國家和人民嗎?
武夷山不少有正義感的同情我的公安人員私下告訴我說:這個案子很不正常,這里面肯定有不可告人的權錢交易!領導批示該案沒有限定時間破案,他們就是鉆了這個空子故意拖延,他們拖時間是在拖你的毅力,拖得你精疲力盡無力再告了,他們自然就平安無事了。再則就是在拖你的年齡,把你這個老頭子拖死,就徹底沒人告了。同時他們還有另一個目的,就是讓劉玉泉、錢驊、彭厚斌他們在外面活動留下更多空間。然后案件自然而然也就慢慢消了。聽了這些話,我心里對公安執法隊伍很失望很氣憤!
這樣一個侵吞巨額國有資產的重大案件,武夷山公安部門何以拖延8年沒有結案?是這個案子真的太過復雜嗎?是公安機關無能嗎?其實都不是!看看下面武夷山政府、執法部門中與這個案子有關的這些裙帶關系,就見怪不怪了!
彭厚斌——武夷山市政府秘書、該侵吞國有資產案件的主要當事人之一;
錢 驊——彭厚斌之妻、被利益相關公司聘請為副總經理、該侵吞國有資產案件的主要當事人之一;
彭厚誼——彭厚斌之胞弟、武夷山市法院黨組成員(分管法院財務、人事工作)
孟憲福——武夷山市法院副院長(分管法院立案、執行工作),與彭厚誼親戚關系,彭厚誼的岳父和孟憲福的岳母是親姐弟關系。
就是靠這些最可靠的裙帶關系,作為犯罪嫌疑人的彭厚斌之妻錢驊在公安機關刑事立案偵查期間,錢驊在2002年至2005年掌握大王山莊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公章期間,伙同其丈夫彭厚斌,制造假合同作偽證,利用法院個別領導的裙帶關系暗箱操作,彭厚斌、錢驊膽大妄為地把本屬于大王山莊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國有資產的10棟別墅,通過邵武市法院執行局的熊建安,帶著犯罪嫌疑人錢驊到武夷山地稅局開具了不動產發票,強行把上述10棟別墅劃到了彭厚斌、錢驊名下據為己有!
就是靠這些最可靠的裙帶關系,彭厚斌、劉玉泉、錢驊非法倒賣國有土地侵占巨額國有資產案才得以鬧出8年之久既不結案也不撤案的執法笑話!
就是靠這些最可靠的裙帶關系,為了徹底打垮舉報人,武夷山市法院孟憲福副院長利用職權徇私枉法,不按法定程序在沒有法院裁定書的情況下,無視法律規定膽大妄為地強行查封了舉報人柴文達公司8000萬元財產時間長達8個月之久!經過舉報人柴文達向省高院領導如實申訴,省高院秉公執法主持公道于2014年12月30日下達了裁定書,指令武夷山市法院中止執行,并指令南平市中院再審本案。
就是靠這些最可靠的裙帶關系,省紀委領導省政協領導省公安廳紀委領導省檢察院領導的批示在武夷山都變成了一張廢紙!
在當前黨中央反腐的高壓態勢之下,武夷山卻出現了這種“燈下黑”現象,這不能不說是法律的悲哀、制度的悲哀!
一個小小的縣級市,政府和執法部門的領導崗位上擁有這么多的裙帶關系,我們不禁要問:武夷山執政何以公正?司法何以公正?
在當今以習主席為首的黨中央大力推進反腐敗的大好形勢下,對一切腐敗現象零容忍的態度深得民心,我相信黨中央會堅持不懈反腐,徹底根除一切腐敗行為。公道自在人心,作惡國法難容。在這里,我懇請尊敬的各級紀委領導和各大新聞媒體記者同志,在百忙之中關注徹查此案,督促司法機關加大力度偵破此案件,徹底清查這一案件中所牽涉的權錢交易、瀆職等一系列違規違紀違法行為,把犯罪分子繩之以法。還法律的尊嚴還社會的公理,還百姓個公道。
為此,我強烈呼吁:
1、請紀委領導從速從重查處身為黨員公職人員的彭厚斌的違紀違法行為,查處彭厚斌案件利益鏈上的裙帶關系,維護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2、請紀委領導從速從重查處鐘志武職務不作為、涉嫌權錢交易造成重大國有資產損失等違規違法行為,維護公安機關的良好形象;
3、請紀委領導從速從重查處劉玉泉、錢驊等不法商人盜賣國有資產職務侵占私分850萬元人民幣刑事大案!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人所反映的上述事實,中宣部所屬《企業黨建》報曾經于2013年8月派記者劉永強等二人實地采訪調查,記者的調查結論與本人所反映的情況完全一致,完全屬實!特將《企業黨建》報記者公開發表的署名新聞稿附后。
此致
敬禮!
舉報人:柴文達
來源:http://news.mnwww.com/fujian/20150205/1262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