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聞縣新供銷天潤置業有限公司,建高樓打地基,無視國家法律,使用大型機械橫向公民居住樓房基地鉆“錨索樁”孔,致使居民樓房嚴重損毀,執法機關不秉公辦案,受害公民狀告無門,國家法律慘遭蹂躪,公民合法權益無法維護?
事件緣起:房地產開發商為省錢橫向打樁造居民樓損毀
2012年11月,徐聞縣供銷總社,把下屬“再生資源公司”位于流梅中路西側約15畝土地拍賣給徐聞縣新供銷天潤置業有限公司作為房地產開發,建筑30層天潤“碧海灣”商住樓房。該項目在未經報批時,就于2013年開始動工。由于該工程離周邊附近居民樓房只有4至15米左右,但打地基時為了省錢(縱深打樁需多花1000萬元),既然不顧周邊附近居民樓房倒塌危險,在居民樓底基底下鉆“錨索樁”。
據受害居民介紹,他們居民樓是2007年才興建的樓房,有的還是2009年才蓋的。如今深受巨大的震動,造成非常嚴重的破壞,如地磚脫層,墻體樓板不同程度的分裂,樓板漏雨,大梁斷裂等等。相信過不了幾年,這些樓房都成危房,沒有人敢入住了。我們都知道,各個省份都有關于房地產施工中,造成附近樓房受影響的事件,妥見不鮮。但天潤“碧海灣”不顧違法侵權,為更好固定其高達幾十層樓負擔,直接打橫樁,進而超出其實際范圍二十余米的死亡錨索,全部刺插入附近居民樓房下,造成居民樓房都損壞或開裂。
記者通過現場拍攝的圖片發現,該工地采用(ML——135D型鉆機)大型機械鉆橫樁孔,分為多層打橫樁,第一層樁離地表1.2米處,橫向打樁長12米;第二層樁離地表面2.4米處,橫向打樁長25米,穿入居民樓房基地內,每隔1.3米寬打一條橫樁,幾乎把附近十余棟樓房結構震松,給居民造成巨大的心理陰影。這種大樹盤根橫樁,堪稱中國第一例,史無前例。
賠償方案:每戶補償款5000元另加每支錨索支付1000元
該事件發生后,周邊附近受害居民戶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曾多次向新供銷天潤置業有限公司反映,要求其作出合理賠償,但他們置之不理。
2013年7月13日,徐聞縣規劃建設局委托廣州仲恒房屋安全鑒定有限公司對受害居民樓房進行私下鑒定,而花大錢的鑒定報告指出:“目前房屋出現的反應主要表現為墻體上開裂現象;墻梁交接處的開裂現象;天花板上的斜向裂縫。”鑒定結論:“根據《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城住字84第678號規定,評定該房屋為‘基本完好房’。”
正是有了這份偽裝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徐聞縣規劃建設局于9月10日作出了《關于協商解決天潤碧海灣商住項目基礎施工糾紛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有內容這樣寫著:“為消除紛爭,我局已責令該公司調整了項目施工方案。同時,已委托相關技術部門進行了鑒定。現將有關事宜告知如下:一、徐聞縣新供銷天潤置業有限公司承諾,同意一次性支付解決糾紛補償款基數5000元,另加每支錨索支付1000元(以打進你地塊的錨索數量計算)。二、協商未果,應依法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權益。三、經審查徐聞縣新供銷天潤置業有限公司已依法取得天潤碧海灣商住項目建設工程規劃等相關行政許可,將于近日復工建設。
據內部知情人士透露,徐聞縣新供銷天潤置業有限公司原計劃向每戶受害居民一次性賠償20萬元,但天潤碧海灣商住項目股東依仗著當地官商勾結勢力,竟然不給予執行,反而對外宣稱:“讓他們告,讓他們鬧,我們就拿這筆錢陪他們玩(其意思是拿錢疏通關系進行打壓,不給予賠償理會了。)!”
記者在周邊受害居住樓房內仔細看了一下,確實很窩心!花了幾十萬元且才蓋了幾年的新樓房,全部出現不同程度裂縫,且追隨著天潤碧海灣商住項目不斷的建設,會越來越嚴重越危險。于是,我們試問一下:到底是誰給予這個項目行政許可審批補辦的?換句話來講:辛辛苦苦,花一百幾十萬買地蓋樓住,一下樓房地基被打壞成危房了,給你2萬元賠償你愿意嗎?我看,別說2萬,就是給你50萬,你也不心甘情愿的接受吧!
案情發展:受害居民正當合法維權之路步步艱難
想想,房子裂了,下雨都漏水了,難道拿幾千塊的賠償,在碧海灣買一平方樓嗎?為此,面對如此侵權受害,周邊附近居民不得不拿起法律來正常合法維權。他們開始信訪、上訪,但都得不到解決,甚至在工地正當維權中,公安、政府還成為鎮壓幫兇。
9月13日10時,由于雙方分歧造成矛盾升級,附近受害居民在徐城流梅中路路旁與該公司發生群體理論,要求他們停止施工及合理賠償。但是,新供銷天潤置業有限公司不僅不給予理會,反而通過關系動用公安干警,對正當合法維權居民進行鎮壓,期間還使用暴力將維權婦女扔進警車,押送到公安局問話。因受恐嚇過度,該婦女在公安局曾昏迷二次急送人民醫院搶救。
據了解,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周邊附近受害居民曾多次向徐聞縣人民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反映,分別在2013年10月16日、2013年11月8日、2014年4月7日等反復向縣規劃建設局、縣信訪局等部門進行投訴,要求當地政府依法解決。可是,高高在上的縣官們,不把群眾的利益當作一回事,置若罔聞。
2013年11月8日,受害居民向縣法院起訴,但本案立案至今,10個月有余,從時間上遠遠超過判決期限,仍未見法院評估,更沒有判決,令人不解,究竟何故。迫于社會壓力,2014年9月23日,徐聞縣人民法院終于發出《廣東省徐聞縣人民法院司法鑒定費交納通知書》(2014)湛徐法民一初字第253號之一里寫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五條之規定,現通知你們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廣州市久安房屋鑒定有限公司預繳司法鑒定費15000元。”但作為原告的劉森、鄒少蘭、吳重來、楊祖清要求變更鑒定機構申請,其理由是:由于廣州市久安房屋鑒定有限公司收費極其不合理(同類型案件申請人陳明生,房屋約220平方米左右,其鑒定公司收費6000元;而申請人劉森,房屋約277平方米左右,其鑒定公司收費15000元;申請人吳重來,房屋約310平方米左右,其鑒定公司收費18000元。),所以要求重新變更委托其他鑒定機構進行鑒定,但法院一直沒有給予理會。或許,這就是61年沒有貪腐的人民法院,你們相信嗎!
案件背后:黑暗內幕交易隱藏更為嚴重的腐敗問題
2013年5月前后,本侵權案發生后,從始到終侵權人一置藏在幕后,未正面與受害公民協調解決,所有的調解會議均由縣規劃建設局“扛頭旗”縣供銷總社“助威吶喊”。然而,天潤公司、縣供銷總社兩單位于本案已經構成對本案受害人實施侵權的二位侵權法律主體,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而他們的行為已違反道德與觸犯國家法律。
據內部職工介紹,徐聞縣供銷社主任鄒盈一方面變賣國有資產土地,一方面強迫老職工內退,而陸續安插與自己相關人員進入供銷社。一些知情人士透露,原本天潤碧海灣商住項目這塊面積約15畝的土地,對外標價2800萬元,屬于徐聞縣供銷社屬下的再生資源有限公司,但實際財產、財產的歸屬、收購的來由,一直是個秘密。而開發的房地產商后臺,法人代表為廣東供銷社朱石松,令人深思。此外,這個項目在施工時,當時并沒任何報建手續。出了事之后,停工一兩個月補辦準建證,后又繼續施工。試問一下,誰為侵權者撐腰?這樣違法的建筑,是誰如此膽大妄為,目無法紀,同意給予他們補證、施工的呢?
記者在暗中調查時發現,天潤碧海灣商住項目由朱石松、鄒盈,以及縣委常委兼宣傳部長家屬等利益人共同出資建造的。樓房建設好之后,縣里許多主要領導都可以分到一到兩套的住房,所以才如此囂張,官商勾結,一手遮天,橫行霸道,膽大妄為,不講理法,故意侵權。
我們都知道,在中國這個法治的社會主義國家里,應該執行的是行政為民,司法為公,有理可講,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的精神。可是,現在有些地方對于法與理,不但不予執行,反而赤裸裸踐踏腳下。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記者在廣東徐聞就發現了,這一幕幕讓老百姓心酸、心痛而寒的,行政無能與司法腐敗的黑暗。
如今,天潤碧海灣商住項目如果再繼續建造下去,如果建造開發商再不采取有效措施,我們相信這不僅僅是每一次下雨,樓板都開裂漏雨這么簡單的問題了,而是切切實實關系到周邊附近居民的生命問題了。為此,我們希望徐聞縣委、縣政府能夠拿出一點點勇氣來,哪怕為民眾做點小事辦點實事都好。要不然大家都這樣認為,徐聞縣的事情與錢都被徐聞縣委與鐘力書記開銷光了!